宅地法
zhái dì fǎ ㄓㄞˊ ㄉㄧˋ ㄈㄚˇ

词语解释

拼音
zhái dì fǎ
拼音字母
zhai di fa
拼音首字母
zdf
注音
ㄓㄞˊ ㄉㄧˋ ㄈㄚˇ
注音符号
ㄓㄞ ㄉㄧ ㄈㄚ
更新时间
2026-07-12 09:39:49

百科释义

  1. 宅地法,是美国政府于1862年颁布的土地法。同时也是在美国南北战争的第二年,由林肯总统签署的关于西部土地分配的法令。亦有译为“份地法”或“移居法”的。是在南北战争期间美国的重要法令之一。法令规定:从1863年1月1日起,凡年满21岁的美国公民,或符合入籍规定申请加入美国国籍的外国人,为了居住和耕种,免费或缴纳10美元登记费,即可领得不超过160英亩的西部国有土地作为份地。耕种5年后,或5年内在宅地上居住满半年并按每英亩1.25美元缴纳费用者,所领取的土地即归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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