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责任论
shè huì zé rèn lùn ㄕㄜˋ ㄏㄨㄟˋ ㄗㄜˊ ㄖㄣˋ ㄌㄨㄣˋ

词语解释

拼音
shè huì zé rèn lùn
拼音字母
she hui ze ren lun
拼音首字母
shzrl
注音
ㄕㄜˋ ㄏㄨㄟˋ ㄗㄜˊ ㄖㄣˋ ㄌㄨㄣˋ
注音符号
ㄕㄜ ㄏㄨㄟ ㄗㄜ ㄖㄣ ㄌㄨㄣ
更新时间
2026-07-16 01:08:13

百科释义

  1. 社会责任论,是指刑法学新派关于刑事责任本质的学说。这一学说从社会本位主义出发,认为刑事责任就是使具社会危险状态的人处于应受社会防卫处分的地位,认为刑事责任的根据不是客观具体的犯罪行为,而是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或称危险性格,犯罪行为仅仅是这一危险性格的外在表现,追究刑事责任和适用刑罚,不是根据犯罪行为,而是根据行为人的危险性格,因此社会责任论又称为“行为人责任论”或“性格责任论”。社会责任的思想出现于20世纪20年代。1923年,美国报纸主编协会制订《报业法规》,提出报纸的责任问题。1924年,美国报纸主编协会主席C.约斯特著《新闻学原理》一书,指出报业要对社会“负责”,并认为在必要的情况下,可以...

组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