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公开审理
bù gōng kāi shěn lǐ ㄅㄨˋ ㄍㄨㄥ ㄎㄞ ㄕㄣˇ ㄌㄧˇ

词语解释

拼音
bù gōng kāi shěn lǐ
拼音字母
bu gong kai shen li
拼音首字母
bgksl
注音
ㄅㄨˋ ㄍㄨㄥ ㄎㄞ ㄕㄣˇ ㄌㄧˇ
注音符号
ㄅㄨ ㄍㄨㄥ ㄎㄞ ㄕㄣ ㄌㄧ
更新时间
2026-07-10 06:43:50

百科释义

  1. 不公开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活动时,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其他正当事由,对案件不进行公开审理的司法审判制度。所谓不公开即不允许群众旁听,不允许记者采访报道,但对当事人仍要公开进行。在我国,审判公开是司法工作的一项重要原则,但是以下几类案件不得公开审理:有关国家机密或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14岁以上不满16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16岁以上不满18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离婚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在宣告判决时仍要公开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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