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管辖
xuǎn zé guǎn xiá ㄒㄩㄢˇ ㄗㄜˊ ㄍㄨㄢˇ ㄒㄧㄚˊ

词语解释

拼音
xuǎn zé guǎn xiá
拼音字母
xuan ze guan xia
拼音首字母
xzgx
注音
ㄒㄩㄢˇ ㄗㄜˊ ㄍㄨㄢˇ ㄒㄧㄚˊ
注音符号
ㄒㄩㄢ ㄗㄜ ㄍㄨㄢ ㄒㄧㄚ
更新时间
2026-07-16 00:36:07

百科释义

  1. 选择管辖,是指确定管辖的一种方法。两个或两个以上法院对同一案件共有管辖权的情况下,原告可以从最有利于自己的角度,任意选择其中一个法院为管辖法院。选择管辖是解决积极管辖冲突的主要办法,也是当事人的一项诉讼权利,受法律保护。确定选择管辖制度旨在方便诉讼,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中国的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都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收到诉状的人民法院管辖。对于原告所选择管辖的法院,不得借故推托,被告人也必须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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