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原则
biàn lùn yuán zé ㄅㄧㄢˋ ㄌㄨㄣˋ ㄩㄢˊ ㄗㄜˊ

词语解释

拼音
biàn lùn yuán zé
拼音字母
bian lun yuan ze
拼音首字母
blyz
注音
ㄅㄧㄢˋ ㄌㄨㄣˋ ㄩㄢˊ ㄗㄜˊ
注音符号
ㄅㄧㄢ ㄌㄨㄣ ㄩㄢ ㄗㄜ
更新时间
2026-07-10 17:57:20

百科释义

  1. 辩论原则,是指经济诉讼的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项,在法院的主持下陈述自己的主张和意见,互相进行反驳和答辩,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在诉讼活动中,当事人进行辩论,既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辩论权。辩论原则是中国民事诉讼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是所有民事诉讼中不可或缺的原则和程序。当前,市场经济的发展已经使人们的法制观念或法制意识发生了变化,新的法制观念或法制意识正在形成,并且不断得到强化。作为法制观念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诉讼观念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就民事诉讼程序而言,就是要弱化法院对诉讼程序的职权干预,尊重当事人的程序主体地位,保障当事人在诉讼中的基本权利,强化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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