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地位
sù sòng dì wèi ㄙㄨˋ ㄙㄨㄥˋ ㄉㄧˋ ㄨㄟˋ

词语解释

拼音
sù sòng dì wèi
拼音字母
su song di wei
拼音首字母
ssdw
注音
ㄙㄨˋ ㄙㄨㄥˋ ㄉㄧˋ ㄨㄟˋ
注音符号
ㄙㄨ ㄙㄨㄥ ㄉㄧ ㄨㄟ
更新时间
2026-07-12 07:10:27

百科释义

  1. 诉讼地位,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在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在诉讼中,各主体由于在诉讼中职能、作用以及与案件的关系不同,诉讼地位有着明显差别。公安机关(包括安全机关)在按照刑事诉讼法行使职权时,是刑事诉讼的侦查机关之一,依法行使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等职权。人民检察院在诉讼中行使检察权,是刑事诉讼的侦查机关、公诉机关,是各类诉讼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进行批捕、检察、公诉和诉讼监督等活动。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的审判阶段,对案件行使审判权,同时拥有诉讼的主持指挥权,对各类诉讼起着最终的主导与决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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