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管理人
pò chǎn guǎn lǐ rén ㄆㄛˋ ㄔㄢˇ ㄍㄨㄢˇ ㄌㄧˇ ㄖㄣˊ

词语解释

拼音
pò chǎn guǎn lǐ rén
拼音字母
po chan guan li ren
拼音首字母
pcglr
注音
ㄆㄛˋ ㄔㄢˇ ㄍㄨㄢˇ ㄌㄧˇ ㄖㄣˊ
注音符号
ㄆㄛ ㄔㄢ ㄍㄨㄢ ㄌㄧ ㄖㄣ
更新时间
2026-07-16 01:14:55

百科释义

  1. 破产管理人是指破产案件中,在法院的指挥和监督之下全面接管破产财产并负责对其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的专门机构。在我国现行立法中又被称为“破产清算组”。在破产案件中,破产财产的管理和清算工作沉重繁杂,大量的法律事务与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非法律事务相掺杂,远非法院的人力、物力所能胜任,而且法院作为独立的司法机关,具有公法上的性质,对破产财产的管理、变价、分配等工作却为私法上的事务,因而不宜由法院来处理。

组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