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和解
pò chǎn hé jiě ㄆㄛˋ ㄔㄢˇ ㄏㄜˊ ㄐㄧㄝˇ

词语解释

拼音
pò chǎn hé jiě
拼音字母
po chan he jie
拼音首字母
pchj
注音
ㄆㄛˋ ㄔㄢˇ ㄏㄜˊ ㄐㄧㄝˇ
注音符号
ㄆㄛ ㄔㄢ ㄏㄜ ㄐㄧㄝ
更新时间
2026-07-16 09:11:55

百科释义

  1. 破产和解,是指债务人在出现破产原因时,与债权人会议就债务清偿达成协议,经法院审査认可后中止破产程序,避免破产清算的法律制度。和解制度的目的主要在于避免破产发生,给债务人以重整事业的机会。与一般民事和解不同,破产和解是强制性的和解,即只要债权人会议以法定多数通过和解协议,对反对的少数债权人也有法律效力。各国破产法对和解制度的具体规定不同,有的国家规定先行和解为破产宣告的必经程序,有的国家则由当事人任选是否进行和解,可直接作出破产宣告。有的国家在破产宣告前后各设一套和解程序,实行双和解制度,如日本等国。破产宣告前的和解程序目的是为预防破产发生,而破产宣告后的和解程序,目的则在于尽快终结破产程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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