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人员
shěn pàn rén yuán ㄕㄣˇ ㄆㄢˋ ㄖㄣˊ ㄩㄢˊ

词语解释

拼音
shěn pàn rén yuán
拼音字母
shen pan ren yuan
拼音首字母
spry
注音
ㄕㄣˇ ㄆㄢˋ ㄖㄣˊ ㄩㄢˊ
注音符号
ㄕㄣ ㄆㄢ ㄖㄣ ㄩㄢ
更新时间
2026-07-15 22:54:34

百科释义

  1. 审判人员,是指法院行使审判权审判具体案件的工作人员的总称。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审判人员主要是指人民法院的正、副院长,各审判庭的正、副庭长,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在人民法院执行职务期间,是他所参加的审判庭的组成人员,享有与审判员同等的权利,也是案件的审判人员。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凡年满23周岁、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没有被剥夺过政治权利的公民,都有被选举为人民法院院长或被任命为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或被选为人民陪审员的资格。审判人员应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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