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新刑律
dà qīng xīn xíng lǜ ㄉㄚˋ ㄑㄧㄥ ㄒㄧㄣ ㄒㄧㄥˊ ㄌㄩˋ

词语解释

拼音
dà qīng xīn xíng lǜ
拼音字母
da qing xin xing lv
拼音首字母
dqxxl
注音
ㄉㄚˋ ㄑㄧㄥ ㄒㄧㄣ ㄒㄧㄥˊ ㄌㄩˋ
注音符号
ㄉㄚ ㄑㄧㄥ ㄒㄧㄣ ㄒㄧㄥ ㄌㄩ
更新时间
2026-07-15 23:45:40

百科释义

  1. 《大清新刑律》于1908年完成,但由于守旧派的反对,直到1911年1月25日才公布。不久,清王朝即告覆亡,因此该律并未施行。它采用资产阶级的刑法体例、刑罚制度和刑法原则。在刑法体例方面,分总则、分则两篇。在刑罚制度方面,分主刑、从刑两种,主刑包括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罚金;从刑包括褫夺公权和没收。在刑法原则方面,采用了资产阶级的罪刑法定主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此外,还根据鸦片战争后中国社会的新情况,规定了有关妨碍国交、妨碍选举、妨碍通讯、交通以及妨害卫生等方面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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