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录司
shěn lù sī ㄕㄣˇ ㄌㄨˋ ㄙ

词语解释

拼音
shěn lù sī
拼音字母
shen lu si
拼音首字母
sls
注音
ㄕㄣˇ ㄌㄨˋ ㄙ
注音符号
ㄕㄣ ㄌㄨ ㄙ
更新时间
2026-07-14 04:38:00

百科释义

  1. 官署名。清末法部的一个司,设郎中四人,内一人规定由宗室担任,员外郎四人,及主事等官。掌朝审(每年霜降后,刑部将在押重犯各案,摘要造册,送九卿等官审议,再由皇帝裁定。法部建立,此项工作移法部审录司办理)录囚,覆核大理院、审判厅刑名,兼稽云南、贵州、广东、广西、察哈尔左翼案状。清旧制,刑部分省设司,各掌所分之省的刑名。法部沿袭,由审录、制勘、编置、宥恤四司分任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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